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藏品資訊
光緒十七年徐世發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字藏品圖,第1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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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徐世發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字藏品圖,第2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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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徐世發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字藏品圖,第3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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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緒十七年徐世發等二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字

徐世發等2人

立契人:徐世發、徐世從, 鄭連德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古文書

1891~1892

長:50 x 寬:78 (cm)

立杜賣盡根水田字人徐世發世從兄弟承父遺下水田一處坐土名大茅埔慶東庄背天字三十九號東至山脚為界西至坑唇為界南至劉家田為界北至劉家田為界四至界址面踏分明茲因乏銀應用先儘問房親伯叔人等俱各不欲承領托中引賣于鄧連德姑丈出首承買當日仝中三面言定出得時值田價銀二佰大員平重一佰四十兩正即日仝中當場面交發親領足訖即日立契經中見銀契兩相交收並無債貨準折短少等情其田沿界即日仝中帶踏交于德前去掌管永為己業或出贌收租任從主裁一賣千休永斷葛藤日後發兄弟子孫人等不得言贖找洗等情保此業委係發兄弟承父之業與伯叔人等並無干涉亦無重張典卦遺

購置

登錄號:19950010025

本物件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6月徐世發等2人立杜賣盡根水田字,含本契及契。有「福建臺灣布政使印」1枚、「福建臺灣布政使印」旨縫2枚、「臺灣縣印」5枚、「臺灣縣印」騎縫3枚、「壹」字印1枚、「高□」圓章1枚。物件1:本物件為杜賣盡根水田字,立契時間為西元1891年(光緒17年)6月,內容為立契人徐世發、世從兄弟,承父遺下水田1處,坐土名大茅埔慶東庄。因乏銀應用,將此水田賣于鄧連德姑丈,交易金額為銀200大員,平重140兩。物件2:本物件為契尾,為臺灣布政使司於西元1892年(光緒18年)1月開立與臺灣縣業鄧連德,編號為2385號。「杜賣」同「絕賣」,即「完全賣斷」意,同「杜賣斷根契」、「絕賣盡根契」,屬於完全賣斷的性質。清代民人在繳納契稅時,由官方給予一份以印刷定型的文件,內容記載了業戶姓名、土地座落,黏貼於契約尾端,即為契尾,用以證明已完成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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